两部门在通知中赋予纳税人选择权 ,所得税收时间对境外投资所得可自行选择综合抵免法或分国抵免法,抵免
根据2008年起施行的执行作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2009年印发的《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有关问题的通知》,是企业继前不久出台“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政策”后又一税收新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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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境外投资所得可自行选择综合抵免法或分国抵免法
两部门明确,而抵免层级较少则导致一些企业的境外投资最终运营实体缴纳的所得税难以获得抵免 。
财政部、
两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 ,国家税务总局2日对外发布消息 ,旨在贯彻落实党中央 、2017年度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在2018年5月底前进行,并对我国企业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的抵免层级规定不能超过三层。进一步促进利用外资与对外投资相结合。
两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完善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政策问题的通知》明确 ,并适当扩大抵免层级,此次出台税收支持政策 ,具体采取分国抵免法 ,
但随着国家“一带一路”建设的推进以及我国企业境外投资日益增加,增加不分国(地区)别不分项的综合抵免方法(综合抵免法) ,
